有些情況下,迫切需要辦理建筑資質來承接工程,但又來不及走審批流程的企業,可能會把建筑資質的轉讓主意打過來。那建筑資質到底能不能轉讓?到底要做什么?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來了解建筑資質轉讓的相關知識。
第一要明確的是,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企業資質是不能轉讓的,但是這指的只是一般意義上的資質轉讓,而企業還是有辦法進行合理合法的資質轉讓。
有三種方式可以進行合法轉讓:
1.轉讓全部資產,改變法人。
筆者剛才已經提過,可以說建筑資質和企業本身是一體的,而且資質不能直接轉讓,那么想要轉讓資質,必須直接轉讓企業。經營過程是指具有施工資質的企業將其所有的資產全部轉讓給需要施工資質的受讓方,施工完成后,再進行工商變更和資質變更,使受讓方能夠獲得建筑資質。
但是對受讓方而言,在轉讓之前要做好準備,對目標公司進行充分的調查,以避免轉讓的風險。
2.企業資質轉讓后的分離。
對資質轉出方而言,除上述整體轉讓情況外,還存在轉出方因自身營業范圍的改變,已不再需要先前擁有的某些資質,但白白擱置并比較浪費。
事實上,這一情況也很普遍,這時企業可以將那部分不再作為主業的業務分開,組建分支機構,再對分公司采用整體轉讓的方式,將建筑資質轉給受讓方。
3.購買部分股份。
后一種方法—部分股權收購的應用場景比前兩種方法要少得多,顧名思義,就是指受讓方收購轉出資質方公司的部分股權,通過成為轉出方公司股東的方式,獲得建筑資質的使用權。
但是這種方法比整體轉移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需要規避的風險較大,對大多數企業而言并不適用。